北区应办〔2008〕1号
各街道办事处、慈城镇人民政府,区政府各部门、直属单位: 现将《2008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分解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责任单位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实施,切实抓好落实,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。区政府应急办将对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。
二○○八年四月一日
2008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分解
2008年是全面贯彻实施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的第一年,也是我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之年。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: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着力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实施,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,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,强化源头预防,完善体制机制,夯实基层基础,深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如下: 一、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机构建设是应急管理的组织基础。各有关单位要完善应急管理机构,职能明确,落实专人负责,逐步构建“统一领导,分类管理,分级负责,条块结合,属地为主”的应急管理体制。 1、加强区级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,进一步明确职责、落实人员,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。(责任单位:区级有关部门) 2、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。街道办事处、慈城镇政府要建立或明确领导机构、办事机构,确定相关责任人员,承担日常应急管理的各项职责和任务;社区、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,要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;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,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,开展应急管理工作。(责任单位:各街道办事处、慈城镇) 二、加强预防和应急准备 预防和应急准备,是应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,必须立足于“预防为主”的原则,积极做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管理等工作。 3、继续组织制订和修订区级专项应急预案。尚未完成编制、以及根据工作需要须增加、修订专项预案的有关部门,抓紧制订、修订预案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组织专家论证后,报区政府审批。(牵头单位:区政府应急办;责任单位:区级有关部门) 4、完善部门应急预案,以书面文件及电子公文两种形式报区政府备案。(责任单位:区级有关部门) 5、继续组织完善街道、镇及社区、农村、企业、学校等基层单位应急预案。(责任单位:各街道办事处、慈城镇,教育局、工业园区) 6、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操作手册,明确具体处置规程。(责任单位:区级有关部门) 7、做好应急预案发布工作。(责任单位:区府办、法制办) 8、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,研究制订《江北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定》。(责任单位:区政府应急办) 9、建立全区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,健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。以防台防汛、医疗救护、危化事故处置、重大传染病防控等为重点,以强化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为抓手,进一步健全和壮大应急救援队伍。(牵头单位:区政府应急办,责任单位:区级有关部门) 10、加强专家队伍建设。成立区级应急管理专家组,建立全区应急管理专家数据库。(责任单位:区政府应急办) 11、组织开展全区应急资源普查,掌握应急资源信息数据。(牵头单位:区政府应急办;责任单位:区级有关部门) 12、建立应急救援物资、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;加强生产、流通领域的协议储备,保障应急所需物资、装备和生活必需品的及时供应。(责任单位:区人武部、区发改局、区安监局、区教育局、区民政局、区财政局、区建设局、区交通局、区农水局、区外经贸局、区旅游局、江北供电所等) 13、建立完善避难场所数据库,加强全区避难场所的统一规划、建设和管理。(责任单位:区人武部、区民政局、规划江北分局等) 三、完善监测与预警机制 监测与预警是应对突发事件的第一道防线,必须遵循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预警”的原则,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管,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机制,防患于未然。 14、对容易引发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、危险区域进行调查、登记、风险评估,基本掌握风险隐患的种类、数量和状况,探索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。(责任单位:各街道办事处、慈城镇、区级有关部门) 15、根据风险隐患的等级程度,制定治理整改计划和目标。对重大的风险隐患,组织进行检查、监控,加强安全防范。(责任单位:各街道办事处、慈城镇、区级有关部门) 四、建立健全应急运行机制 应急运行机制是应急管理机构职能运作的路径和程序。建立健全应急运行机制,要求努力做到“统一指挥,反应灵敏,协调有序,运转高效”。 16、筹备建设区政府应急平台。2008年底前,完成应急平台建设方案设计、可行性研究。(责任单位:区政府应急办) 五、规范应急评估工作 建立应急管理评估制度是总结应急管理经验、提高应对处置能力的必然要求。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年度总结评估制度的基础上,要进一步规范单起突发事件的处置评估工作。 17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年度总结评估制度,在每年1月初将上一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报市政府。(牵头单位:区政府应急办,责任单位:区级有关部门) 18、规范单起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结评估。各街道、镇和有关部门应对每一起突发事件的起因、性质、影响、责任、恢复重建和经验教训等进行总结评估,并在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两周内将评估报告报区政府。(牵头单位:区政府应急办,责任单位:各街道办事处、慈城镇,区级有关部门) 19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调查评估。必要时,由区政府组成调查组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进行专题调查评估。(责任单位:区政府应急办、区级有关部门) 六、加强应急宣传、培训和演练 人民群众是应对公共危机的主体,宣传教育是应急管理的先导,培训演练是提高应急能力的捷径。要高度重视做好应急宣传、培训和演练工作,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。 20、以公众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,组织制作、发放、展出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系列挂图、展板,制作播放应急管理平面和视频公益广告。结合“全国安全生产月”、“全国科普活动周”、“全国消防日””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。(牵头单位:区政府应急办;责任单位:区级有关部门) 21、切实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工作。围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背景、法律确立的主要制度和贯彻实施情况,结合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、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开展宣传;健全江北区新闻发言人制度。(责任单位:区府办、区委宣传部) 22、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培训。以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为主要内容,组织开展领导干部、机关工作人员、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不同层次的学习培训;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和应急救援人员综合业务培训。(牵头单位:区政府应急办,责任单位:区安监局,区教育局,区司法局,区人事局等) 23、加强全区性的应对公共危机调查研究和工作交流,组织应急管理干部进行考察和培训,学习了解先进地区应急管理发展动态和工作经验。(责任单位:区政府应急办) 24、制订全区综合性应急演练计划,采用实战演练、桌面演练等方式,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、相关专业队伍的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。(牵头单位:区政府应急办,责任单位:区有关部门和单位) 25、组织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和部门应急预案演练,适时开展基层应急预备演练。(责任单位:各街道办事处、慈城镇,区级有关部门)
主题词:应急管理△ 工作 任务 方案 通知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7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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