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,提高政府采购招投标评审工作的规范化、专业化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和《浙江省政府采购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特向本区各级国家机关、科研院所、大专院校和企事业单位聘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,不定期参与政府采购的招标评审工作。凡具备以下条件者,均可报名申请:
1、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能够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认真、公正、诚实、廉洁地履行评审职责。
2、具有本科(含)以上文化程度,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,并具有中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。
3、符合政府采购所需专业,在本专业内有一定的建树或某领域内公认的专家。
4、身体健康,具备专业评审能力;熟悉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、法规,并具有与招标业务相关的实践或经验。
5、本人愿意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,身体健康,随时接受邀请并担任评委。
6、无违法、违规记录。
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可提供以下资料,并将资料送交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中心。
1、评标专家申请表(格式附后)。
2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个人工作简历。
3、学历和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(原件验证)。
4、本人免冠2寸彩色照片二张。
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;江北区西草马路120号2楼。
邮编:315020;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:87673296
合格的申请者,将由本中心集中上报至宁波市政府采购办公室,并被列入宁波市政府采购专家库,颁发《宁波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》,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,聘期两年。宁波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各县市区政府采购机构均可共享。
附:政府采购所需专业
设计艺术、舞台美术及技术、信息与通信工程、仪器科学与技术、环境科学与工程、机械制造及自动化、机械电子工程、车辆工程、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、材料学、制冷及低温工程、电机与电器、通信与信息系统、计算机软件与理论、计算机应用技术、服装、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、船舶设计制造、市政工程、农业机械化工程、木材科学与技术、建筑经济及管理、系统工程、医疗设备制造与应用、防洪防汛工程、经济、会计等。
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中心
2007年6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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