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区政发〔2008〕7号
洪塘街道办事处: 你街道《关于要求将颐和名苑并入洪塘社区的请示》(北区洪街办〔2007〕100号)收悉,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,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: 同意将颐和名苑小区(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,总户数964户)划入洪塘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,扩并后的洪塘社区管辖户数约2988户。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新扩并后的社区现状,落实和做好社区的基础设施及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调整工作,确保社区各项管理、服务工作的正常运作。
二○○八年一月十四日
主题词:民政 行政区划 批复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1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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