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区政发〔2008〕5号
洪塘街道办事处: 你街道《关于要求成立洪都社区居委会的请示》(北区洪街办〔2007〕98号)收悉。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,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: 一、同意位于你街道的洪都和奥林80二个新建小区合建设立洪都社区。其行政区域为:东临机场路,南临长兴东路,北隔规划道路姚江花园相临。其西侧为邻奥林80的规划道路,新设立的洪都社区总建筑面积为35.85平方米(洪都:20万,奥林80:15.85万),总户数为2643户(洪都:1061户,奥林80:1582户) 二、洪都社区居委会设立后,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,按市、区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社区基础设施、社工配置等各项工作,确保社区各项管理、服务工作的开展。
二○○八年一月十四日
主题词:民政 行政区划 批复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1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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