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30日:今天多云转阴,下午到上半夜局部有小阵雨,明天阴转多云到晴。东南风3--4级,明天3级。今天最高气温25度;明天最低气温16度。[温馨提示]常吃夜宵易患胃癌。日本科学家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,经常吃夜宵或晚饭吃得太晚,都会增加胃的负担,长期下去会增加患胃癌的风险。研究人员调查了30岁~40岁胃癌患者患病前的生活饮食习惯,发现他们大都有吃夜宵的习惯。研究人员分析,吃夜宵对胃的伤害非常大,因为胃黏膜上皮细胞的寿命很短,两三天就要再生一次。而再生过程一般是在夜间胃肠道休息时进行的。如果经常在夜间进餐,胃黏膜就不能得到及时修复。另外,晚上吃的食物留在胃里,会促进胃液大量分泌,对胃黏膜造成刺激,导致抵抗力减弱,出现溃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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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头文件的“霸”气从何而来

2007-12-28 10:07:31 字体:【


       人们常常把经济合同中那些剥夺消费者权利、免除商家责任的不公平条款,称为“霸王条款”。如果政府部门“红头文件”中出现了“霸王条款”,那该怎么处理?据黑龙江省法制办审查发现,黑龙江有11个地市和18个省直部门发布的68件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。
       红头文件违法的现象并不少见。在上位法有规定的情况下,有些地方政府、部门通过规范性文件扩大了上位法赋予的行政处罚权限:有的增加了其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;有的罚款数额突破了上限或者下限;还有的改变了行政处罚主体等等。不仅仅是现在的黑龙江,此前的安徽省,在对110件省级“红头文件”审查时发现,其中竟有60%的文件存在违法违规“瑕疵”。
       “红头文件”以违法的手段执法,尽管有些“红头文件”会被上级行政部门否定并废止。但是,行政部门的上下级关系仍然存在利益的牵扯。单单依靠上级行政领导来审查红头文件的合法性,可以但不完全可靠。红头文件中的“霸”气从何而来,最根本的原因,是因为“红头文件”等抽象行政行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,享有特别的“司法豁免权”。
       从我国的立法现状来看,合法性审查的对象只能是具体的行政行为。我国《行政诉讼法》表明,人民法院在审查具体的行政行为时,发现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本身违法,也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予以撤销,而不得宣告或确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或无效,更无权撤销。这种实质意义上的“司法豁免权”,使得这些红头文件“瑕疵”频出。
       不仅如此,我国现行的立法不仅将合法性审查的对象限于具体行政行为,而且还从内容上作出了进一步限定:合法性审查的内容仅限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范围,而不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。我们都知道,行政的自由裁量权非常大,可是,对于行政自由裁量范围内的事项是否适当的问题,司法一般也不予干预。
       很显然,我国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的对象过于狭窄。在目前的制度结构中,行政部门几乎拥有绝对的权力,却缺乏有效的制约。在现实生活中,我们可以经常看见这样一些事实,地方行政长官一声令下,检察、法院、公安倾巢而出。而对于行政部门的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,更是屡见不鲜。事实上,这些“乱作为”并不是凭空作为,往往都可以找到文件甚至法规依据。
       可以想象,如果法院判决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,但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“霸王条款”,仍然混杂在“红头文件”中,恐怕这不但不会消减“霸”气,反而助长它的嚣张气焰。要根绝红头文件中的“霸王条款”,要应该赋予司法机关充分的司法审查权。

摘自《改革内参》2005年第20期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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